内蒙古宏德律师事务所(前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华夏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9年3月17日,直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领导,法定代表人艾国平。事务所有自己固定的办公楼,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有一大批具有较高学历、经验丰富的律师。本所建所20多年来,集律师之合力,逐步形成了以金融、房地产、建筑、公司及企业重组改制、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业务为主,兼顾常规的民商事法律服务及刑事辩护业务等综合性多功能的律师事务所,被自治区推举为全国500强律师事务所之一。
本所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内设股份证券、房地产业务、公司业务、诉讼仲裁、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国际贸易、刑事辩护和残疾人法律服务等业务部。大部分律师擅长经济、金融、公司、房地产等业务。
宏德律师事务所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办法。本所在面对当前律师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依靠全体律师的团队合作精神,探索公司化管理模式以迎接挑战。在实际操作中,充分发挥整体的力量,分工协作,力争园满完成客户委托的所有法律事务。本所充分发挥资深律师与年轻律师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互帮互学的精神,发挥集体智慧,完成各项法律服务。由于本所在管理上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在代理各种案件方面很少失误。截止目前,投诉为零。2001年本所档案管理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一级标准。